各单位(部门):
为落实省教育厅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要求,做好学校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2022年工作总结。各单位(部门)要对照学校《关于印发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党办字〔2022〕8号),总结涉及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工作。重点总结工作成效,突出完成度、突出增长率、突出工作创新点和亮点,相关数据要真实准确,相关工作项目获得表彰奖励的要详写工作做法,并附获奖材料复印件或图片。
二、关于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。各单位(部门)要结合学校《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》及分解目标任务,作为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内容。工作计划要优先制定定量指标,无法定量的,要提出反映具体工作成效的定性要求。计划内容要突出进取性,原则上绩效标准要高于上年度。
三、相关要求。此工作涉及各单位(部门)年度绩效考核及学校工作年度绩效考核,请高度重视,认真完成。两份材料电子版于11月15日前,经分管(联系)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送至ksydwbgs@126.com。注:电子版材料需一份WORD版本和一份本单位(部门)盖章、负责人签字的PDF版本。
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
2022年10月31日